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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本学期法政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1 浏览量:

 

关于申请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法政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为拓宽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食其力的劳动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培养学生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奋发图强的精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经济负担,确保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及学院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为了确保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1. 学院办公室助理2人。

2.  教室管理员4 人。

3.  教学科助理3人。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办公室助理。在周一至周五的课余时间协助学生科、教学科、办公室等部门的老师处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学生的无课时间来安排值班,每周三次左右。

2.教室管理员。负责一个教室的卫生和物品整理,周一至周五每天打扫一次。一个教室由两个管理员负责,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时间点中的一个:中午放学后12:00-12:20打扫;下午放学后17:10-17:30打扫,有学生晚自修的几个教室在晚上21:00左右打扫。

3.打扫办公室。每周打扫指定的几个办公室,一般是每周两次(打扫时间可自己灵活安排)。

4.其他。(模拟法庭、教工小家管理员,网站管理员等)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需要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另需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情况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上学期已经将证明交到学区的同学不需要再交。申请表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2.时间安排。请需要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及时填写以上申请表,并于3月4日(周一)上午11:00之前交到法政学院学生科2-221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因岗位较少,勤工助学工作优先安排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大四及非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原则上不安排岗位。关于贫困生的认定具体参照学院网站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 岗位原则上要优先安排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但工作能力强,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若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不是贫困生的也可以申请。

3.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不包括临时岗位),若一人多岗的,月工资总计不得超过400元。

4.因岗位有限而申请的学生相对较多,录用结果会在院网上公示,未被录用的同学不再一一通知。此次未录用的同学,今后有新增岗位时,可以再安排岗位。

 

   联系人: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季耀 电话:15968765335(665335)

 

附件:

      1.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2.勤工俭学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法政学院学生科

法政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2013年3月1日